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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一月

奇景光電與本校合作之 IC Layout職場實習暨培訓辦法

壹、設立宗旨
為推廣IC佈局設計,激發學生對IC佈局之興趣、提升學生IC佈局之能力,並協助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增加學生於職場的適應力與競爭力,以期學成貢獻所學,本校(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特與奇景光電(Himax,以下簡稱公司)合作進行職場實習暨培訓計畫(相關內容說明如下),歡迎有興趣之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貳、適用對象/申請資格
適用於本校大學四年級(以畢業後,擬逕行就業之學生為主)及碩士班二年級、電機/電子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

參、實習暨培訓辦法

1. 期間:配合本校每學期時間,上學期培訓時間原則上為該年度09月~次年度01月、下學期培訓時間原則上為該年度01月~06月。
2. 時間:每週/每日出勤時間為配合公司之規定,每週出勤五天,週一~週四為08:00~17:30、週五為08:00~17:00。
3. 地點:奇景光電台南、新竹或台北辦公室(將依錄取之培訓單位所在地而異,由公司單位主管決定之)。
4. 訓練津貼:每月提供訓練津貼,每月月底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匯入同學帳戶(培訓津貼將於同學正式錄取後,與公司進行個別簽約時再行告知)。
5. 膳食:請同學自理(在台南地區受訓者,可另購公司餐券於公司餐廳用餐)。
6. 住宿:請同學自理(若有需要,公司會提供台南或新竹相關租屋資訊)。
7. 保險:公司於同學報到時,立即為同學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8. 實習暨培訓期間之評量:

甲、 培訓期間之考核評量,分為出勤狀況、學習態度、工作表現三方面,公司將每月25日進行考評(考評期間為上月26日~本月25日),以作為次月是否繼續提供實習暨培訓機會之依據。
乙、 同學應配合公司之培訓需要及相關規定,完成指派之實習暨受訓內容。
丙、 實習暨受訓學生於實習暨受訓期間內應遵守公司相關規定,如違反該等規定時,逕由公司依該規定對學生處分或/及賠償外,並應列入考核評量報告中。
丁、 針對表現不佳、未通過每月考核之同學,公司將通知學校,由公司及學校雙方共同輔導同學並調整培訓內容。
戊、 學生於實習暨培訓期期中考核成績或結束後之結業成績,將由公司、校方共同評核(協商決定)。

9. 實習暨培訓期結束後,續聘事宜摘錄(相關約定詳見合約書):

甲、 實習暨培訓期滿,由公司正式聘任時,薪資將依學生實習暨培訓期間之績效表現予以重新核敘。
乙、 公司主管將針對同學於實習暨培訓期間之表現予以排名,配合公司可提供之正式職缺數,以表現排名,依序發給正式聘書至該職缺數補齊為止。若公司可提供之職缺數小於該次參訓之同學數,則超過職缺數者,公司將發給pre-offer,接獲pre-offer者,待公司有正式職缺釋出時,同學仍可依約定至公司報到(pre-offer之有效適用期間為自發給pre-offer日期起一年內,得視實際狀況,依雙方意願最多延長三個月)。
丙、 兵役問題:

i. 尚未任職前:尚未任職前即遇兵役問題,則依本辦法「參-9-乙」之規定處理。

10. 實習暨受訓期結束並通過考評之同學,將可獲得所選修的本校校外實習10學分。

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三)止。
伍、申請方式:請將個人履歷及自傳寄至學校yulechun@kuas.edu.tw信箱,由校方統一將應徵學生之資料提供予公司人資單位,公司人資單位將安排同學與公司主管進行面試,通過面試者,即可於2014年01月開始至公司參與實習暨培訓。
陸、錄取名單公佈:2013年12月底公布錄取名單。

 

~~~歡迎同學把握時間,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