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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金 (104年弱勢助學計畫)


親愛的同學您好:
申請及繳件時間為民國104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逾期不受理。

1.學生於每學年第1學期申請辦理,經審核通過後逕於第2學期繳費單扣除總補助金額。
2.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薪資所得證明,以供查驗。未提供者,本項補助不予核發;已核發者,將予追繳。

*****應計列人口: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如為下列狀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弱勢助學金
1.延修生
2.休學生
3.研究所在職專班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5.家庭經濟狀況符合以下其一,不得申請: (1)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學生與配偶)年所得超過新臺幣70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超過新臺幣2萬元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6.已申請本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 詳情規定詳如附件。

申請方式:
步驟一:請進入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輸入帳號、密碼→確定送出→點選【申請】→【弱勢助學補助申請作業】→填寫完成後點選確認鍵,存檔 。
步驟二:點選列印弱勢(共同)助學方案申請書2份。
步驟三:核對列印申請之表單,一份學生收存,另一份簽名蓋章後附上全戶的戶籍謄本(戶籍謄本三個月內為有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該承辦單位。

資料繳交處:
日間部學生請將資料繳至建工校區:活動中心二樓 課外活動組鄭小姐; 燕巢校區:管一大樓聯合辦公室錢小姐
進修推廣部學生請將資料繳交至行政大樓四樓進修推廣部學生事務組洪小姐。
進修學院學生請將資料繳交至行政大樓四樓進修學院學生事務組陳小姐。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日間部: 課外活動組 07-3814526轉2525鄭小姐(星期六、日不辦公)
進修推廣處: 學生事務組07-3814526轉2827洪小姐(星期六、日不辦公)
進修學院: 學生事務組07-3814526轉2932陳小姐(星期一、五不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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