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生
日 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
文 號:高科大學郵字第1090655號
附 件:助學金申請表、傳愛還願助學金實施要點
主 旨:本校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傳愛還願助學金開放申請通知,請查照。
說 明:
一、 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一)申請時間:自109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截止。
(二)繳件地點:各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及進推處學務組。
(三)公告平台:
1.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各類申請/不分校區/獎助學金申請之傳愛助學金申請。
(四)申請資格:
1.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
2.前一學期操性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研究生應達七十五分以上、其餘學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
5.需具有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時數認證。
(五)應檢附相關資料:
1.助學金申請表。
2.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
3.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無則免)。
4.前一年(最新)全戶綜合所得清單正本一份(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附)。
5.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六)獲獎助名單將另行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及寄信通知。
二、 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各校區綜合二組:
第一校區,分機53206
建工校區,分機51203
楠梓校區,分機52204
燕巢校區,分機18613
旗津校區,分機25033
進修推廣處
建工校區,分機12823
楠梓校區,分機22859
學務處,分機31203
學務處 敬啟
聯絡人:周宜臻(分機: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