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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月

105學年第一學期陳明賢校友獎助學金申請105年10月31日(一)止

陳明賢校友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目的:鼓勵本校清寒學生,能努力向學專心研讀促進學業進步,特訂定本要點。

本獎助學金委託發放單位:  陳明賢校友委託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指定相關單位承辦。

申請資格:

  • 家境清寒者(需檢附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
  • 家庭突遭變故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當學期未獲得他項獎助學金優先。

獎學金發放員額與金額:員額及金額依當年度陳明賢校友捐贈額度而定。

申請繳交文件:

  • 申請表(請按左鍵下載)
  • 自傳(說明家庭狀況、自我規劃、特殊需求等)。
  • 足以證明家庭經濟狀況之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 本獎學金核定後發放,休學或退學者,應按月份比例繳還已領之獎學金。
  • 領取本獎助學金之學生,系所最多得要求提供50小時服務學習,其相關之服務學習辦法由各系所自行訂定,惟應避免具危險性及影響學生正常課業學習之活動。
  • 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