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校專任教師校內轉任流程暨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與本系聘任專任教師校內轉任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系電信與系統組於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新聘專任教師,開放一名教師名額由校內專長相符教師申請轉任。
三、本校教師符合以下專長:各類型通訊技術、數位信號處理、醫學工程技術、新世代行動通訊技術等相關領域,均得向本系提出申請。
四、申請校內轉任教師,請提供近三年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相關成果資料與可開授課程。資料請繳交至電子工程系(建工校區)系辦公室,申請截止日期為 111 年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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