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
副 本:教務處學輔組 、學習輔導組同仁
日 期:民國 111 年 1 月 28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輔 字第 1110000009 號
附 件: 1-附件一-學分抵免申請系統操作說明-【學生】 2-附件二-複核單位審查流程 3-附件三-學分抵免系統操作說明-【複核單位】 4-附件四-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常見問題QA-【審核端】
主 旨:【公告事項】–【提醒通知】【重要通知】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規定辦理。
二、學分抵免申請時間:111年2月7日(一)~111年2月2
惠請於加退選截止(111年3月2日(三))前審核完竣,
三、學生辦理方式可採線上申請或紙本申請(二擇一)。
(一)線上申請﹕
1.申請端﹕(檢附【學生】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1,
抵修/免修系統開放時間:依規定時間內開放申請、
學生逐筆登錄欲抵免科目各項資料,並上傳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
2.【複核單位】審核端﹕
(1)路徑一﹕學校首頁/教師職員/教學相關/學分抵免申請系統
路徑二﹕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教務申請作業/學分抵免申請系統(
(2)綜合業務處承辦同仁擁該校區全部學生案件審核權限,
(3)俟學分抵免系統線上簽核流程完成後,同仁匯出Excel檔
(3-1)天方抵免路徑﹕a.成績系統/成績異動/抵免資料維護
b.成績系統/成績異動/重補修(抵充)資料維護(W_
c.成績系統/抵免資料/抵免相關資料維護(W_
(3-2)同仁至天方系統登錄Key in完成,請回到學分抵免申請系統點選【
(4)檢附【複核單位】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3,
系統優化功能說明暨注意事項,請參閱操作說明手冊P21、22。
(5)有關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常見問題QA,請參閱附件4。
(二)紙本申請﹕流程與現行一致。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原就讀學校
四、學分抵免須秉持「不得重複抵免」規定辦理。
五、學分抵免分三類:
(一)抵修:抵修之學分數毋須再修習其他課程補足;紙本請填妥「
(二)免修:相關證照(明)免修之學分數須選修其他課程補足;
(三)抵充:應修科目學分以本系(所、科、學位學程)課程或外系
★(106學年度(含)須抵充校共同必修及通識等課程者,
六、學生欲抵免科目若學分不同,以下列方式處理:
(一)科目學分以多抵少時,以少學分登記。
(二)科目學分以少抵多時,
七、聯絡人資訊:
日間部承辦人分機:31164。
進修部承辦人分機:3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