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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eb

【提醒通知】【重要通知】有關複核單位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作業事宜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

副 本:教務處學輔組 、學習輔導組同仁

日 期:民國 111 年 1 月 28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輔 字第 1110000009 號

附 件: 1-附件一-學分抵免申請系統操作說明-【學生】 2-附件二-複核單位審查流程 3-附件三-學分抵免系統操作說明-【複核單位】 4-附件四-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常見問題QA-【審核端】

主 旨:【公告事項】–【提醒通知】【重要通知】有關複核單位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規定辦理。

二、學分抵免申請時間:11127()~111225(),學生辦理以一次為限。因故逾期或其他特殊情形者,須經系所(中心)會議審查同意,得再申請一次。

惠請於加退選截止(11132())審核完竣,以利學生能順利後續選課。

三、學生辦理方式可採線上申請或紙本申請(二擇一)

()線上申請﹕

1.申請端﹕(檢附【學生】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1供參閱。)

抵修/免修系統開放時間:依規定時間內開放申請、抵充系統開放時間﹕整學期開放申請;查詢功能整學期皆開放。

學生逐筆登錄欲抵免科目各項資料,並上傳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PDF檔或JPG)或相關證照()文件正本無需繳交,線上送出申請。

2.【複核單位】審核端﹕

(1)路徑一﹕學校首頁/教師職員/教學相關/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審核端)

  路徑二﹕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教務申請作業/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審核端)

(2)綜合業務處承辦同仁擁該校區全部學生案件審核權限,敬請承辦同仁依自己權管系所,進行審核。(流程如附件2所示)

(3)俟學分抵免系統線上簽核流程完成後,同仁匯出Excel至天方系統登錄。

(3-1)天方抵免路徑﹕a.成績系統/成績異動/抵免資料維護(W_3104010)

   b.成績系統/成績異動/重補修(抵充)資料維護(W_3104020)

   c.成績系統/抵免資料/抵免相關資料維護(W_3102010)

(3-2)同仁至天方系統登錄Key in完成,請回到學分抵免申請系統點選【批次登記已經登錄天方系統】à結案。

(4)檢附【複核單位】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3請詳閱。

系統優化功能說明暨注意事項,請參閱操作說明手冊P2122

(5)有關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常見問題QA,請參閱附件4

()紙本申請﹕流程與現行一致。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或相關證照()文件送審核單位初核完成後,送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

四、學分抵免須秉持「不得重複抵免」規定辦理。

五、學分抵免分三類:

()抵修:抵修之學分數毋須再修習其他課程補足;紙本請填妥「學分抵修申請表」,適用對象:新生、交換生、轉學生及其他適用者

()免修:相關證照()免修之學分數須選修其他課程補足;紙本請填妥「學分免修申請表」。

()抵充:應修科目學分以本系(所、科、學位學程)課程或外系課程(含校際選課)抵充;紙本請填妥「學分抵充申請表」,適用對象﹕107學年度()轉系生(不須再抵充校共同必修及通識等課程)、復學生及新舊課程交替生。

(106學年度()須抵充校共同必修及通識等課程者,因屬併校前資料,請使用紙本申請)

六、學生欲抵免科目若學分不同,以下列方式處理:

()科目學分以多抵少時,以少學分登記。

()科目學分以少抵多時,應由教學單位指定補修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若無科目名稱相同、內涵或性質相近之科目可補修者,不得辦理抵免。(請以紙本辦理之,勿用系統申請)

七、聯絡人資訊:

日間部承辦人分機:31164

進修部承辦人分機:3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