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第3條)。 因為研究生畢業須要通過系上學術委員會取得口試資格,請同學於 107年12月14日17:00前 繳交相關審查料至系辦公室(請上系網下載學位考試俢畢學分審核表) 繳交時請幫忙填寫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問卷調查 三、申請資格:修畢各該系(所)碩士班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含本學期將修畢), 且已選修「論文」科目之研究生。 四、申請辦法:(一)申請生請由校務行政資訊系統(Web)端輸入帳號密碼→申請→教務申請作業→研究生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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