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0年5月31日109學年度第2次校園傳染病防治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溫,學位畢業證書領取方式,由各綜合業務處以學生登載之地址寄送,以雙掛號郵寄方式辦理,郵資由學校經費支付。說明如下: (1)郵寄領件:無須提供郵寄同意書,需上網登錄填寫收件人、寄送地址(依同學填寫寄送地址以雙掛號郵寄,僅限一處,且須有人收件,無人收件致信件退回,如因此延誤收件,概無異議;地址寫錯者,恕不補發或補寄。)。 (2)逾期未上網登錄寄送地址者、特殊原因須本人親領或委託他人代領者,由學校視疫情情況通知到校領取時間。 三、依上述,爰請各學制畢業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5日前登錄「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填寫收件人、寄送地址。【登錄步驟: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錄→教務登錄作業→學生申請文件設定,介面如附件】,後續依據同學填寫之系統資料郵寄學位畢業證書。 四、專科及大學部學生完成畢業資格審查及離校手續後,預計110年7月19日起寄發;研究生依個人申請學位考試時間及完成離校手續寄發。 五、各校區承辦人員資訊: (一)教務處註冊組,07-6011000分機31112 (二)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07-3814526分機51102~51103、51105~51108 (三)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07-3814526分機18502~18504、18508 (四)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07-6011000分機: 53102~53105、53107~53108 (五)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07-3617141分機52102~52104、52109 (六)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07-8100888分機25022、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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