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建工校區)徵聘教師公告 職稱: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共 4 名(各組 1 至 2 名) 起聘日期:110 年 8 月 1 日 收件截止日期:110 年 3 月 26 日(郵戳為憑) 一、資格條件: 誠徵具國內外大學電子、電機、資訊與醫學工程等相關系所博士學位,並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104 年 1 月 16日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具有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二、檢附資料: 1. 履歷表(至少包括生日、聯絡地址、電話、行動電話及 e-mail、學經歷、自傳等資料)。 2. 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大學、碩博士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及總成績單,如畢業證書及學位總成績證明非英語,係其他國家語言,請附上我國駐外單位認證的中文譯本)。 3. 本系將就應徵人員的學術地位、產業經驗、研究成果、表達能力、人品及預期貢獻等,擇優聘任。 4. 研究成果目錄包含代表性(期刊論文請註明是否為 SCI)著作 5 篇,請提供抽印本首頁,其餘著作請表列。 5. 博士論文封面中、英文題目及摘要,推荐函 2 封以上。 6. 曾經執行計畫列表(例如:科技部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 7. 過去重要成果或貢獻及可開授之課程。 8. 專利、發明、榮譽事蹟、教師證書等影本(無則免附)。 9. 到職後未來三年在教學、研究、產學、服務的預期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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