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系公告 105 學年第1 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 105.09.06 申請日期:105 年9 月7 日(星期三)至105 年9 月28 日(星期三) 審查公佈日期:第1 學期導師會議後(約10 月初) 補助對象:請參閱課外活動組公告與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請登錄本校校務系統(主機): 本校首頁→校務系統入口主機→申請→生活助學金申請→登入基本 資料→確定送出→列表(申請書送請導師簽核) →遞交系承辦老師 填寫資料, 列印出表格;並請班導師簽名後,交至資訊大樓3 樓電子 系辦公室彙整。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以下注意事項規定)。 注意事項: 一、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 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之具有學籍大專校院學 生均得提出申請。.(請檢附薪資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家庭概況說 明與成績單)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逾 25 歲或25 歲以下於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專院校以上進修 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 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 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4)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經本系導師會議審核通過獲得補助者,應配合系上工作之安排,每 月工讀時數上限依學務處當學期規定(前學期為40 hrs), 並填寫工 讀時數考核表交派遣老師簽名, 於每月月底交回系辦彙整。 工作內容:系館、教學區教室打掃、系辦公室輪值、其他交辦事項。 為配合出納組及會計室核銷系統整合,請申請學生務必於系統輸入 台灣企銀東高雄或郵局之帳號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