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辦理。 二、本學期申請期限為開學日108年9月9日至12月31日止,學位考試應於109年1月31日之前舉行,請勿延期。 三、申請資格:修畢各該系所博、碩士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含本學期將修畢),符合畢業條件並完成論文初稿, 且已選修「論文」之研究生,詳細規定請參閱前揭辦法辦理。 四、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並請檢附相關文件,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核,向各系所提出 申請,並請各系所辦理資格初審,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1)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至「校務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登錄」(含個人資料登錄、指導教授登 錄、考試委員名單登錄及學位考試申請),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 (2)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結果:至本校圖書館首頁→資源查詢→學位論文→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點選 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進行論文比對後,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作為學位考試申請附件,以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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