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第二學期陳明賢校友獎助學金申請 一、本學期獎學金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04月13日(五)截止。 二、請各系依【陳明賢校友獎助學金申請方式】自行審查所屬申請學生資料,由系主任推薦同學一名,並請於申請書內簽章。(申請書下載) 於107年04月13日(五)前將推薦同學申請資料紙本 建工、第一及楠梓校區的資料,請分別送至該校區的 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 1. 建工校區,收件人江靖芬小姐(建工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 2. 第一校區,收件人陳雅華小姐(第一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 3. 楠梓校區,收件人叢欣怡小姐(楠梓校區 行政大樓五樓) 。 三、本次獎學金發放金額,每名一萬元整。 四、接受獎助學金的同學,需願意配合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分派之50小時服務學習時數(詳閱【附件–服務學習50小時承諾書】) 五、請留意收件截止日期,逾期不候。 以上事項,若有問題 歡迎來電詢問 電話:07-3814526 轉12271蔡小姐
繼續閱讀